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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与文博学院辅导员查课制度
2021-09-01 21:19 历史与文博学院 

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,增强辅导员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意识,增进辅导员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,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特制订《历史与文博学院辅导员查课听课制度》如下:

一、查课对象

历史与文博学院全体学生。

二、检查课程

学生所有必修、选修课程和早读。

三、查课方式

辅导员每周至少到所带年级所有班级查课1次,并认真填写《历史与文博学院辅导员查课记录表》。

四、对检查对象的处理

1.每旷课一次,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中基本素质测评部分(G1)减2分,迟到一次扣1分;

2.旷课累计达三次者,学院通报批评,并取消该生学年评优资格;

3.旷课累计达五次者,学院通报批评,并取消该生学年评优资格和奖助学金评选资格;

4.旷课达十五次及以上者依据《安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给予相应处分;

5.查课结果每周在学院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公示;

6.学期末将对各班情况作出总评定,评定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班级、优秀团支部、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团干推优等的重要依据。

五、请假制度

1.因病或重大考试、比赛等需要请假者,需提前到辅导员处办理请假手续,查课前向任课老师和辅导员《请假条》。

2.如因突发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,则应及时通过电话向任课老师和辅导员请假,事后补交《请假条》。

六、其他

 1、本规定由历史与文博学院负责解释。

 2、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。

附件:历史与文博学院辅导员查课登记表



历史与文博学院辅导员查课记录表


学期: 学年第 学期 第 周 查课人: 

所查班级


课程名称


查课时间


上课地点


应到人数


实到人数


迟到学生名单


旷课学生名单


任课教师签名



辅导员

  签名


学习委员签名